国家对不同的生产作业场所均有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是根据生产过程中不同性质的有害因素,采取不同方法,保护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伤害,从而达到防护目的的用品。救援人员要熟悉个体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根据事故情况穿戴。
防护用品名称使用场所功能要求是:国内安全帽一般事故场所具有冲击吸收性能、耐穿刺;高温、火源场所具有冲击吸收性能和阻燃性能;井下、遂道、地下工程事故具有冲击吸收性能和侧向刚性;消防头盔火灾场所具有冲击吸收性能、防穿刺、防热辐射、火焰电击和侧向挤压(有面罩、披肩);消防防护服火灾场所近火救援避水隔热服(铝箔表面轧花) 200 ℃ 耐 30min;冰水冷却服(外表面镀铝,内衬 44 个隔离冰袋);火灾场所八一防护服(防水不阻燃);化学事故火灾场所防化服(衫连裤套衣,表面光滑,隔热防浸入);消防防护靴火灾场所胶靴(防滑、防穿刺、耐交流电压大于 5000V );皮靴(防滑、防穿刺),分普通和防寒型;消防防护手套火灾场所分耐水耐磨和防水隔热型,浸水 24h 无渗漏;过滤式呼吸器不缺氧的环境和低浓度毒污染环境使用分为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和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后者分为自吸式和送风式两类。
隔绝式呼吸器可在缺氧、尘毒严重污染、情况不明的生命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供气形式分为供气式和携气式两类。根据气源的不同又分为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和化学氧呼吸器;救援时多用携气式。
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需注意:必须穿戴经过认证的合格的防护用品。须确认穿戴的防护用品对将要工作的场所的有害因素起防护作用的程度,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等。要严格按照护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能超极限使用,不能使用替代品。穿戴防护用品要规范化、制度化。使用完防护用品要进行清洁,防护用品要定期保养。防护用品要存放在指定地点、指定容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