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安全,避免遭受职业伤害的特定劳保用品,作业场所中的有害情况无法降低风险时,从业人员就应该按照规定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在矿山、化工、建筑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个体防护用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类伤亡事故中,有15%的事故与个体防护装备有关。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却不容忽视:有些危害严重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配备防护用品,有些即使配备了防护用品,因维护保养不当或更新不及时,无法正常使用,没能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或者操作人员不了解其用法、适用的环境、条件、维护保养方法和使用过程等,不使用或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为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劳动防护用品实行3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除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外,应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接受地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检,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